近年来,在世界经济疲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中国企业进出口贸易频繁受挫,欧盟陆续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唤醒了国内产业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国内企业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的了解,在受到倾销或补贴的进口产品严重冲击及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企业会开始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3年8月21日,欧盟针对中国不锈钢对焊件行业的反倾销案以欧洲企业撤诉终结,经过近2年的艰苦博弈,中国企业宇力集团在国家部委和商会的鼎立支持、企业团队、律所等各方的积极努力下,获得胜诉。
没有国企的强大背景、中小企业在贸易战中取胜绝对不容易。案件的成败警示了钢铁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如何继续生存、在世界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总而言之,硝烟弥漫的欧盟进出口市场此次胜诉并不是完结,仅仅是拉开了国际舞台上维权的序幕。
重新认识“双反”贸易战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经济复苏力度不足,更有不少发达国家一度陷入衰退。因此,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欧美针对中国的“双反”调查明显增多。
中国贸易组织高级研究顾问吴家煌认为,虽然企业仍要靠自己竞争,但是政府一定要有手段。关税可以说是唯一的合法保护手段,就关税的合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给予协约国政府两个分别在不同情况下维权的工具。
根据《总协定》第19条的规定,缔约国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援用该条款采取行动。然而,由于此项条款存在些许操纵层面的问题,且经过长期谈判无实质性进展,缔约国之间援用此条款采取行动的为数不多。
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与启动反倾销调查不同的是,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目前,“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
欧盟为何“屡番刁难”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12月21日欧盟对中国有机涂层钢板发起“双反”调查。欧盟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华反倾销调查采取歧视的、不公正的“替代国”做法的同时,执意对中国同一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重调查。
2012年,欧盟已经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螺母和螺栓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欧盟对不锈钢紧固件设定的反倾销税高达27.4%。欧盟对中国台湾不锈钢紧固件的反倾销税设定为23.6%,而对中国大陆的反倾销税设定为27.4%。
钢铁行业面临世界各个国家反倾销的时候税率都是很高的,2012年1月12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官方公告称,经反规避调查,欧盟决定将对华钼丝反倾销措施扩及到马来西亚。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钢铁企业外贸渠道进一步压缩,钢铁行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由于中国钢材产品实际出口和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并不高,决定了国际钢材贸易反倾销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光伏企业受到的伤害那么严重。然而,这类反倾销多发于经济疲软时期,缘于市场需求低迷让国内外钢铁企业经营面临很大的困难。
中国贸易组织高级研究顾问吴家煌认为,钢铁领域极易引起贸易战,反倾销则是贸易战的一种表现形式。以不锈钢钢管为原料的钢铁产品行业在多边贸易体制当中具有历史性,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案件当中也具多发性。
钢铁行业为何遭受欧盟屡番刁难?
一方面,国内的钢铁产量是无度的发展,产能过剩也是钢铁业不可逃避的主要原因。尽管发改委表示钢铁的过剩产能一定要压缩,但是《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前10家钢企集中度达到60%的要求。然而中钢协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年底,中国前10家钢企的粗钢产量占总产量的45.94%,距离2015年“前10家达到60%”的目标有很大差距。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促使钢铁行业面临危机。
随着中国钢铁工业的迅猛发展,国内钢铁产量迅速增长,国内市场呈现出供过于求的状况,国际钢铁市场的需求旺盛同时拉动中国钢铁产品的出口。中国巨大的钢铁产能成为这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众矢之的”。在产能无穷无尽膨胀的同时,企业受到巨大的生存压力。
另一方面,全球经济下滑,钢材需求减少、供应过剩,钢铁产业相应的对外贸易的数量却水涨船高,国外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的贸易保护频率也越来越高,对外贸易形势日趋严峻。欧洲钢铁工业迫于国内钢铁企业的压力,欲把反倾销合法化、制度化。
仅进入2013年以来,中国钢材产品至少遭遇了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包括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国。
“双反”调查胜诉要件
宇力集团不锈钢对焊件案件的代理律师张磊从三个方面分析了该案成功的技巧:
第一,积极应诉。“宇力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金额只有7700万美金。而所涉及的企业有些并无应诉。”
他鼓励,希望能有更多的被调查案件通过大量翔实而具体的数据,给欧盟无厘头“双反”以还击。此次反倾销调查的胜诉证明了中国国际反倾销贸易救济团队的实力,反映了中国有能力对中国企业在欧盟地区进行贸易救济活动。另外,地方各级政府也应该对那些要应付国外反倾销而花费较大的企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鼓励这些企业积极参与应诉。
第二,寻找案件切入点。作为国内最大的对欧不锈钢对焊件出口商,宇力管业对欧洲市场有着广泛而深刻的了解,欧洲不锈钢对焊件行业整体产能比较低,生产周期比较长,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这导致了本行业市场竞争力不足。而且欧洲生产商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价格较高,一方面其根本满足不了欧洲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居高不下的价格也让欧洲消费者难以接受。
针对上述情况,宇力管业从倾销和损害两个方面同时入手,通过多渠道提供非常有利的欧盟市场信息数据和生产商数据。利用详实的数据有利的证据,展示了本次调查反倾销的产品范围,区分不明确的实质问题,向欧盟委员会论证了中国的不锈钢对焊件并没有对欧盟相关行业进行损害的事实。
第三,寻求支持和团队合作。“不锈钢管件行业目前没有一个全国性质的行业协会。没有一个强大的支撑作为依靠。宇力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次反倾销,但是凭借先辈的经验,迎风而上,无路可退。”宇力集团董事长张新岳说。
就目前来讲,商务部作为中国政府机关,也是主管中国对外贸易的行政机关,应承担更多的监督和指导中国对外贸易的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在遭受反补贴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应打消种种顾虑,加强与政府、商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同行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应诉。
138 Chinese Construction Workers Detained in the Philippines, Only 3 Released So Far
下一篇Global Steel Demand to Grow 3.3% in 2014

2024-01-16 8692 0

2024-01-15 8418 0

2024-01-12 8210 0

2024-01-12 8020 0

Lize City Air Terminal Underground Main Structure Nearing Completion: Maximum Transfer Walk Under 4 Minutes After Operation

Anti-seepage Curtain for Main Lock Pit of CSCEC Port Shenqiu Double-Line Lock Project Completed on Schedule

All Pile Foundations Completed on Quanzhou Baiqi Channel

Hainan Upgrades Housing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First Foundation Concrete Pour Successfully Completed for Zambia Kafue West–Muzuma 330kV Transmission Line EPC Project
Hot News
评论 (0)